天津市作家协会关于征集 2022年度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的通知
一、 2022年度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3月24日接受申报。敬请作者参照“中国作家网”上的相关事项进行申报。
二、凡符合《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工作条例》所列条件,无论作者是否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均可申报。
三、申报表格请从中国作家网(http://www.chinawriter.com.cn)下载。
网络文学重点作品扶持选题由中国作家协会网络文学中心另行组织征集、论证,并向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推荐。
四、申报的创作选题须为长篇作品或围绕特定主题创作的完整作品,理论评论选题须为专著或特定主题的论文集。除有关单位提出的写作或出版计划外,不接受个人作品合集申报。
五、2022年重点作品扶持工作紧紧围绕迎接庆祝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坚持守正创新,推出跟上时代的文学精品,奋力开拓新时代文学新境界。为此,设立“迎接庆祝党的二十大,讲述新时代中国故事”主题专项。
六、作者可依据重点作品扶持工作年度专项进行申报,也可另行提出选题。本年度重点作品扶持评审,除上述主题专项外,将侧重青年作者、基层作者的选题和新时代文学理论评论选题。
七、申报者须认真填写申报表格,说明写作计划,提供构思大纲和作品部分文本。
八、曾获重点作品扶持或中国作家协会其他扶持项目的作者,如扶持作品尚未发表或出版,无特殊情况不得申报本年度选题。征集截止日前已出版的作品,不能申报本年度选题。
九、市作协将对选题价值和申报者的完成能力进行综合评估,选出报送的重点作品,报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
2022年3月2日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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