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机构
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机构
领导小组
组长:李彬
副组长:王岚、陈小广、王忠琪、武歆
组员:刘耀邦、尹敬领、张映勤、徐庆平
办公室
主任:陈小广
副主任:刘耀邦
成员:马占斌、巴春伟、于德明、崔健、周丛敬、宋丁
主要职责:
- 1.负责起草、制定相关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 2.推动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落实。
- 3.督促、检查、落实各项精神文明单位创建任务,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 4.按照测评标准进行自测。
- 5.申报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相关材料。
2019年9月18日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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