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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适合版权开发的优秀文学作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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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征集适合版权开发的优秀文学作品的通知

来源:中国作家网 |   2022年03月07日19:02

 

为全面提升文学版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为文学作品提供全链条保护和价值守护,最大限度挖掘文学版权潜能和空间,增强文学事业社会影响力,切实提高广大作家和文学工作者的获得感,奋力推进新时代文学高质量发展,中国作家协会权益保护办公室近期与国家级文化交易平台达成战略合作,搭建完整权威的文化版权转化与交易平台,探索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版权保护与开发的运营机制。

现面向广大作家广泛征集适合向影视、游戏、动漫、有声读物等衍生转化,适合原创出版或者再版,适合面向海外传播等优秀文学作品,推动更多优秀文学作品实现“跨界”生长、“破圈”传播。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激发文学创新创造活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作品征集要求

1.作品应围绕“国之大者”,展现新时代壮阔气象,描绘新时代壮美画卷,书写新时代恢宏史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书写人民奋斗,塑造人民英雄形象;讲述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向世界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

2.作品应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适合改编为电影、电视剧、动漫、游戏、有声读物,适合原创作品出版或者再版,适合海外多种语言出版传播等,体裁不限。

3.作品应已在正规出版社出版或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网络文学作品应在中国大陆正规文学网站发表。未发表作品暂不在此次征集范围内,等条件成熟后视情况而定。

4.作品应标明获得的各级各类文学奖项,或者进入各种排行榜的情况。作者应标明个人创作简介。

5.应征登记者应保证对作品享有著作权,且持有影视改编权、动漫改编权等衍生转化相关的权利,因作品内容、权属等引起的纠纷由本人负责。

三、征集程序

目前作品征集填报系统已经上线试运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文学作品并进行挂牌交易,作者可登录中国作家网-作协工作栏目,进入全国文学作品著作权保护与开发平台(链接:http://bqdj.shcaee.com/)进行著作权资产登记,按系统要求提供作品名称、作者简介、作品字数、作品梗概、著作权情况、衍生转化类型、交易预期等内容。

 

 

 

中国作家协会社会联络部

(权益保护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

 

 

天津市作家协会联系人:姚博浩 联系电话:13512049460

  箱:77218218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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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8日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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