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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天津市作家协会文学院第四届重点扶持作品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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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天津市作家协会文学院第四届重点扶持作品项目》的通知
2014-11-25 16:33:45 来源:文学院 作者:文学院 【大 中 小】 浏览:1258次

为进一步推动天津文学事业的繁荣发展,开拓我市文学创作的新局面,创造人才脱颖而出的活跃机制,扶持培养文学人才并构建天津文学的领军群体,根据中国作家协会“改革作家管理体制”的要求和天津市委“努力创造体现时代要求的文化机制”的指示精神及近几年来合同制作家制度的执行情况,达到培养青年作家,鼓励中老年作家的目的。自2015年1月起,天津市作家协会文学院开始实施重点扶持作品项目办法,新的《天津市作家协会文学院第四届重点扶持作品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可通过“天津作家网”查询。现就新的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时间:
在“天津作家网”下载“天津市作家协会文学院重点扶持作品项目”申报表,申报者应详细填写,申报时间为2014年11月26日至12月31日,不可逾期。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分为电子版和纸质版两部分。
电子版:提交至文学院邮箱qq449335625@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XXX申请第四届重点扶持作品项目”字样。
纸质版:填写《天津市作家协会文学院第四届重点扶持作品项目》申报表10份;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0份。寄达或送至天津市作家协会文学院。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237号207室 电话:23397620。申报程序结束后,相关材料退还申报人。
三、申报项目:
重点扶持作品为长篇叙事作品,项目包括:1、长篇小说;2、长篇报告文学;3、长篇纪实文学。
四、申报条件:
年龄在65岁(195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持有天津市户籍。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或天津市作家协会会员。编制在天津市作家协会的人员不能申报。

天津市作家协会文学院
2014年11月25日

2014年11月25日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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