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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作家协会天津文学馆藏品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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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作家协会天津文学馆藏品征集公告
2014-12-08 14:36:43 来源:创联部 作者:创联部 【大 中 小】 浏览:1062次

天津文学馆是隶属于天津市作家协会的社会公益性机构,是集文学史料陈列、作家资料收集、文学交流、科研、教育培训、作家书画作品展示于一体的综合性博物馆。
为了完善并丰富天津文学馆馆藏,我们将通过各种渠道面向社会广泛征集藏品,不断补充和丰富馆藏内容,从而提高馆藏陈列和科研水平。
一、征集内容
根据天津文学馆的筹建要求,征集的藏品划分为实物类、文字类、图书类、证书类、图片类、电子类、票据类等。
具体内容包括:
   1、记录、传播天津文学发展的各种图书、文献、报纸、期刊等;
   2、反映天津不同时期中外文学思想交流的书籍、照片、影视资料和实物;
   3、历代官方及民间发放对文人(作家、作者)的勋章、奖章、证书、牌匾和褒奖类实物等;
   4、历代有影响的文学机构组织、社团成立的文件、新闻报道、旧址照片以及开展文学活动的文字、照片、票据、纪念物和影视资料等;
   5、记录不同时期有关文学出版物的政策和制度、重要事件、重大活动的文献、照片、收据、统计图表、影视资料以及相关实物等;
   6、记录各个时期名人名家(作家、理论家、活动家、文学工作者)使用过的个人用品和其本人生平和活动的照片、手迹、往来信函、著述、遗物、牌匾和传记等;
7、对天津文学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获得的奖章、证书及相关实物,有关新闻报道、照片和影视资料等;
8、其他可供展览、展示,具有代表性的文物、资料及各种作品。
二、征集原则和征集方式
天津文学馆藏品征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藏品遵循自愿原则;
2、天津文学馆保护捐赠者的合法权益,并可就捐赠藏品的种类、数量、用途等内容,与捐赠人订立相应的捐赠协议并明确权利责任义务;  
3、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无偿捐赠相关藏品和文物资料;对无偿捐赠具有较高价值藏品者视情况予以必要的物质奖励;
4、对散存于个人手中的特别重要的文物、资料,可以采取代保管、购买、复制等方式征集。
5、捐赠的藏品一经正式收集,均将获得天津文学馆颁发的捐赠证书。
三、联络方式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237号333室 邮编:300040
联系人:姜哲 征集电话:022-23395033(电话/传真) 18602218678
E-mail: CLB23395033@163.com

2014年12月8日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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